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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协同育人名校长和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培养人选考核结果的公示 | ||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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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遴选首批家庭教育名师和家校协同名校长培养人选加强家校协同育人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1〕1号)以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山东省校家社协同育人名校长和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培养考核方案〉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3〕28号)等要求,我院对全省协同名校长培养人选和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培养人选开展考核,共有174名协同育人名校长和363名家庭教育指导名师通过本次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电话:0531-55630288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422-6室 邮箱:sd_jixujiaoyu@126.com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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