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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山东省教科院 点击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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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科院函〔2024〕86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院、职教中心、职教院、职教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规定,经研究,拟组织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教育工作者,山东省正从事对口支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一线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立足国家教育教学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向教育教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促进教育教学深度变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三、课题类型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青年重点、青年一般)、对口支援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 重点课题主持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中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科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人员。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4年11月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依照《选题指南》,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应尽可能避免与《选题指南》重复。 2.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乡村学校(乡镇驻地学校、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及教学点等)申报数量不低于10%。名额不得挪用,否则作废。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1.各市名额。济南、青岛、临沂、潍坊各限报100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75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25项;淄博、菏泽、济宁、聊城各限报80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60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20项;烟台、德州、枣庄、泰安、威海各限报70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55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15项;滨州、日照、东营各限报60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45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15项。 2.普通本科院校:一般每校限报5项。设有教育学科的院校每校限报7项。 3.高职高专院校:一般每校限报5项。设有教育学科的院校每校限报7项。 4.技师学院(加挂职业院校名称的除外):每校限报2项。 5.有关高校所属中小学(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聊城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每校限报2项。 6.厅直属单位限报70项。 7.对口支援专项限报200项(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对口支援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且不占用本单位推荐名额)。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espp.sdjky.net/)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七、申报时间 1.12月2日—12月4日18:00时,各市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2.12月5日—12月7日18:00时,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有关高校所属中小学校、技师学院、对口支援单位等单位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12月8日—12月9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报送《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jy415@126.com。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4.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 5.纸质汇总表报送要求:纸质汇总表由各管理单位汇总审核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省教科院414-2室,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djy41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7.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djky.net/)。 8.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5630236,0531—55630297 技术支持:王老师 13371099154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4-2室,邮编:250002。
附件:附件1-5.zip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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